2012年至2013年,最高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培训重心下移,部署开展基层检察人员轮训工作,争取用2年时间,实现将基层检察人员全部轮训一遍。这是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。
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13日至14日在京召开。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,“十一五”期间各级检察机关围绕检察人员岗位工作实际,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领导素能、任职资格、专项业务、岗位技能等正规化岗位培训,其中最高检完成了对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、地市级院检察长和基层院检察长共4200多人次的轮训,各地检察机关共举办各种正规化培训19985期,有力提升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。
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,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,各级检察机关突出重点岗位和业务骨干,面向基层人员和西部地区,实施重点培训,实现重点提高。一是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,强化领导素能和任职资格培训,提高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的能力;二是坚持以执法办案人员为重点,抓好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,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;三是坚持以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,开展基层轮训和岗位练兵,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;四是坚持以西部地区为重点,给予政策倾斜和必要支持,提高自主培训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水平。
据悉,2015年底前,最高检将继续组织评审全国检察业务专家,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达到260名左右;各省级院将继续评审省级检察业务专家,使省级检察业务专家达到1000名左右。另据了解,到2012年底,最高检和各省级院将分别建成全国检察机关、省级检察机关师资库,以实现优质师资共享。